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1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办法
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
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管理办法、按规定通过质量评价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采取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1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2
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3
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4
装机容量为4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5
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A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六)不具备以上容量和规模的电力工程,但工程造价在5亿元或建安工作量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