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最高额权力质押合同银谷最高动质字年第号兰州市城关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别提示本合同系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的意义的真实表示
为维护出质人的合法权益,质权人特别提请出质人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出质人(甲方):商号名称:组织形式:商号地址:邮政编码:证件种类: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地:邮政编码: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质权人(乙方):兰州市银谷小额贷款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鉴于出质人愿意为质权人与(下称“债务人”)签订编号为银谷最高动质字年第号的《(下“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动产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出质人、质权人、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遵照执行
第一条质押财产一、出质人以本合同“质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二、质押财产上因附合、混合、加工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质权人的质押担保,除非出质人、质权人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
三、“质押人财产清单”对质押财产的约定部明确的,或者出质人实际交付且质权人同意接受财产与“质押财产清单”记载的不一致的,以质权人同意接受的财产作为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四、质押财产的孳息有质权人收取,并作为质押财产的一部分用于质权人债权的质押担保,但应事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
五、如果质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质权人债权实现,出质人应按照质权人要求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最高债权限额与债权确定时间一、本最高额动产质押的担保范围为主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支用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不但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质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承担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