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8页前言一、课程拟实现的主要目标1.帮助考生快速了解考试的基本内容,较为准确地体会考试各部分内容的难度,以对未来的复习道路作出合理的预期和科学的计划。2.通过对基础且核心的考点进行主题讲解,使考生具备进入正式复习的必要基础知识,了解各项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3.介绍基本法律重大修订的情况,引导考生明确修订重点,以矫正复习方向。二、课程内容及课时安排1.本课程共16个专题,根据考试内容分别安排如下:(1)行政法、行政诉讼法部分:共6个专题;(2)民商法、民事诉讼法部分:共8个专题;(3)刑法、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个专题。2.课时:15小时左右。三、课程的利用1.基本的材料和依据:法条;2.建议的复习进路先听懂课程,做到对照PPT能够回顾课程基本内容;再阅读专题所涉法律制度有关的基本法律法规文件,主要关注其中的重点法条。专题一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判断标准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权”——“名”——“责”(一)“权”——依法“享有”行政权力应该看谁是权力的拥有者,而不是看谁在实际行使权力。(二)“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1.是应该以谁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而非实际以谁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2.当多个主体对某一事件均具有职权,并经共同商议之后作出行政决定的,此时行为以谁的名义作出,谁就是此事的行政主体。(三)“责”——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定行政主体的“核心”标准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能够成为被告,在行政复议中能够成为被申请人,在行政赔偿中能够成为赔偿义务机关。(四)谁是行政主体?表1-1行政机关均为行政主体行政机构内部机构(1)经法律、法规授权为行政主体派出机构第2页共68页第1页共6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8页(2)未经授权,不为行政主体临时机构一般组织(如企事业单位)二、中央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表1-2国务院当然为行政主体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部管局国务院办事机构经授权为行政主体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三、地方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表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当然为行政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经授权为行政主体四、税务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一)各级税务局1.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省及省级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2.省及省级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1)设置为3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2)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3.地方税务局(1)分为3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市、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市、旗)地方税务局;(2)实行双重领导体制:①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②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二)税务所1.上级税务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2.授权范围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三)税务稽查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条的规定,省以下税务局设立的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第3页共68页第2页共6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8页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五、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1-4行政授权行政委托依据不同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规章结果不同被授权者获得了行政主体格被委托者不能取得相应行政主体资格六、公务员1.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其行为结果归属于相应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并非行政主体。2.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