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担保合同(不动产-三方)合同编号: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名称:担保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抵押人(以下称乙方)借款人(以下称丙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及抵押权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人向_万元(大写)人民币借款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委托保证合同》中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抵押人以其所有的位于_的不动产(以下称抵押物)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
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合同项下担保抵押权的设定合法、有效,保障担保抵押权实现无障碍,以达到本合同提供担保的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含义界定如下:1、甲方(抵押权人):担保公司2、乙方(抵押人):3、丙方(借款人):4、抵押物:乙方所拥有的位于的不动产5、贷款行:指6、主合同:指借款人与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7、委托保证合同:指抵押权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债权1、为了确保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为主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提供不动产抵押反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2、乙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且以不动产抵押的形式将本合同第三条(抵押权利的内容)记载的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作为丙方履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1页第三条抵押权利的内容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利为乙方所拥有的位于________的不动产
2、抵押物状况描述(详见抵押物清单)3、抵押物的价值应当与甲方的要求相匹配;抵押物的估价值为万元人民币,抵押率%,对应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
但是,前述关于抵押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