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涉外商事案件送达程序的协调及适用张琪提要:本文归纳了我国涉外民商事送达的有关规定,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七种涉外送达方法不能解决送达难,不能满足公正与效率的时代要求
立法滞后、诉讼观念陈旧以及一些客观因素是造成目前涉外商事案件送达难主要原因
本文借鉴了英国民事诉讼规则、法国民事诉讼法的送达制度,肯定了国内一些法院在送达方面的大胆尝试,结合审判经验,笔者大胆地提出了提高送达效率、完善我国送达制度的若干建议
涉外商事审判中的送达,是指我国法院根据国际条约或我国法律或按照互惠原则将涉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行为
审理涉外商事案件与国内案件的一个主要差别是涉外案件的送达程序繁琐、送达困难
司法文书的送达是一种很重要的司法行为,若未能有效送达,法院行使审判权就无从谈起
因此,送达过程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审理期限
“审判机关无法控制、拖延审判程序的客观原因”之一是“送达程序过长且送达成功率低,特别是涉外案件,法律规定的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有时要一两年才有回应,而且送达成功的很少,只有30%”
如何提高涉外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规定的七种送达方法已经不能充分满足提高送达效率的要求
要从客观方面提高审判效率,必须想方设法提高送达效率,也应该寻求新的高效送达方式
一方面,国外的先进立法值得我们借鉴;另一方面,国内在新送达方法方面的探索应该得到肯定
本文将探讨我国涉外送达程序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