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1页第一章旅游法规基本理论第一节旅游法规概论一、旅游法规的基本含意(一)、旅游法规的概念和特点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或行为规则。按照调整的对象不同可分为两大类: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反映自然科学的成就,是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社会规范则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当技术规范在法律规范上被确认之后,就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技术规范。法作为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它是规定人们可以、应当、禁止做什么的标准、尺度和根据。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适用性。“法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规指法的整体,泛指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令、条例、规定、规则、决议、决定、命令等。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通常称之为法。而狭义的法规则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旅游法规通常被认为是旅游法律和旅游法则的简称,它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与旅游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旅游法律、法令、条例、规定、规则、决议、决定、命令等。我国的旅游立法是在80年代初期。我国的旅游业早在50年代初就已产生,接待的外国旅游者主要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国务院在1981年做出了《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协议》。旅游立法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在我国的旅游立法中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制定和实施我国的旅游宏观综合性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非常突出,从1982年我国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但是旅游业的综合性法律---〈旅游法〉至今也没出台。旅游法规是调整旅游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的对象是旅游社会关系,其主要包括:(1)纵向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表现为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2)横向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表现为各个主体之间平等的社会关系。旅游法规是新兴的一个法律分支,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首先,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统一。我国还有许多旅游方面的单行法规,如〈旅行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暂行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等。旅游业作为“朝阳产业”反映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法规要正确反映旅游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就必然具有专业性的特点。旅游法的综合性与专一性是相互统一的,二者相辅相成存在于旅游法律规范中。其次,效益性与干预性相一致。旅游业具有换汇成本低、创汇能力强的特殊优势,旅游业作为非贸易创汇的重要来源,外汇收入在国际上排名从1987年的41名升到2002年的第5名,外汇收入203.85亿美元。由于旅游市场本身无力消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需要国家的干预和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制定旅游法规来鼓励或限制某些旅行游览活动的发展,表现了旅游法规的干预性。由于气候变化,我国把旅游季节分为淡旺季,为了吸引旅游者在淡季旅游,旅游法规实行旅游价格优惠价。第三,灵活性。我国加入WTO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首先面对的市场是全球的;其次服务业将成为对外开放的重点;再次可与国际接轨,使旅游业的服务规范科学。加入WTO以后,要求旅游政策法规的内容必须与入世承诺和世贸规则相适应。总之,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法规要及时加以修改,才能适应发展,这是旅游法规反映旅游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结晶。(二)、旅游法规与旅游政策、旅游职业道德的关系第2页共61页第1页共6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1页1.旅游法规与旅游政策旅游法规与旅游政策是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的调整一定旅游社会关系的行为依据和准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1)体现意志的属性不同。法规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党的政策要成为国家的意志必须转化为国家的政策,制定为国家的法律、法规。(2)实施保证不同。旅游法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普遍约束力。政策是通过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