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①法律之间对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④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2)货物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方式、供应商限制、回避制度和政府采购应当支持民族工业和中小企业等基本原则,其评标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适用于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
(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08年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
其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划分为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活动
特许经营、物业管理等其他服务招标的规定: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
2招标投标综合性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一是改革项目审批制度,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政府投资项目仍可实行审批制;二是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