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第十四章价格法律制度第一节价格与价格法概述一、价格概述(一)价格的概念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它反映的是人们进行商品交换的经济关系
(二)价格的范围和形式1、价格的范围
价格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
狭义的价格是指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广义的价格除此之外还包括生产要素的价格,如劳动力价格——工资,资金的价格——利率,外汇的价格——汇率,以及保险费率,证券、期货价格
《价格法》第2条明确规定,该法所称的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因此,《价格法》所指的价格是指狭义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2、价格的形式
《价格法》根据不同的定价主体和价格形成的途径,将价格划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
(1)市场调节价
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2)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和政府定价有关的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础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政府指导价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浮动价格;另一种是最高限价;再一种是最低保护价
(3)政府定价
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定价的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这种价格形式是从法律上确定了政府直接干预价格的权力,《价格法》规定只有极少数商品和服务采用这种价格形式
二、价格法概述(一)价格法的概念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1997年12月29日由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标志着我国新的价格制度的确立
(二)价格法的任务1.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维护价格秩序
2.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价格形成机制
3.保护经营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