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通州市鸿达设备安装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苏州公司等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案上诉人(原审原告):通州市鸿达设备安装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通州市平潮镇胜利街1号。法定代表人:陈桂锡,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戴勇,江苏省南通江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苏州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新区滨河路138号。法定代表人:罗能福,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晓阳。该公司合约部副经理。委托代理人:黄爱江,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镇尧安新村100号。法定代表人:罗能镇,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福生,该公司总经济师。委托代理人:黄爱江,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通州市鸿达设备安装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苏州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建设备公司)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6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鸿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桂锡及其委托代理人戴勇和被上诉人苏州公司、八建设备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晓阳、黄爱江、张福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审查明:1997年9月23日,鸿达公司与八建设备公司签订《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层施工合同》。约定:鸿达公司承包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航站楼工程的劳务作业层,并在八建设备公司的管理下,按该公司管理模式承担工程施工工作;承包范围为给水、排水、消防栓系统、电气动力照明工程、通风空调管道及风管制安(装)约1万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八建设备公司应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向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投标报价的条件,组织和施工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等;鸿达公司应按编制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八建设备公司负责,不得再行转包和分包,未经八建设备公司授权,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鸿达公司承诺在下列情况下,八建设备公司可以拖欠其工程款:①八建设备公司还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②虽然八建设备公司已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但八建设备公司对鸿达公司已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业主对八建设备公司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物资供应由八建设备公司供应的物资为除业主供应范围以外的物资、材料,如镀锌板、管材等。鸿达公司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材料计划交由八建设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审定,实行限额领料,节约归己,超领自负的原则;工程建设所需主材、设备全部由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八建设备公司供应。八建设备公司所供物资按其采购价或业主审定价向鸿达公司划价转帐,鸿达公司也按此价列入工程结算;地方材料、安装工程按系数调差的辅材由鸿达公司采供;鸿达公司按八建设备公司完成工程量同业主审定建安价下浮19%(包含八建设备公司给业主让利4.98%,总包协调费7%及税金)作为鸿达公司承包及结算价。其中业主供应的材料按海南省信息价下浮12%计取。鸿达公司现场用水、电费,在总结算价下浮19%后,按结算价中机械使用费进行摊销,并由八建设备公司在鸿达公司结算中予以扣除。合同签订后,鸿达公司于同年10月进场施工,1998年年底完工。1999年3月,上述工程经验收合格,质量等级核定为优良。2004年12月20日,鸿达公司与苏州公司召开"美兰机场分包结算会议",并作出会议纪要,确定了鸿达公司承包工程的结算依据以本案《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层施工合同》为基础,结合并参考八建设备公司同业主的初步结算(博泉)进行。同时,纪要确定了鸿达公司施工的范围,并在施工范围划分完成后,鸿达公司按八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