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合同法知识点串讲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章)合同和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合同是一种发生民法上效果的合意。合同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特征:1.合同是一种合意。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二、合同的分类(概念及区分意义)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7本约和预约8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订立的合三、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四、合同的相对性1.合同相对性的含义2.主体的相对性第3页共31页第2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1页3.内容的相对性4.责任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规则集中体现在合同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尽管现代民法对合同的相对性有所突破,但是合同相对性规则作为合同法基石的地位不可动摇。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内容)2.合同合法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必要性及在合同法中的体现)4.鼓励交易原则(必要性及在合同法中的体现)第五章债的转移一、债权转让第4页共31页第3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1页1.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原债权人就不再是当事人,而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债权转让协议无须债务人同意,但是,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3.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对债务人不生效”,是指债务人同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必须接受。“对债务人生效”,是指债务人只能对新债权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履行,引起的效力有:①原债权债务仍然存在;②原债权人可以拒绝受理;③如果原债权人受领,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产生不第5页共31页第4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31页当得利关系。4.债权转让的无因性:例:甲将10吨货物让给乙,而乙将100吨货物赠与丙,后丙杀害了乙的儿子,乙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乙行使撤销权后,乙丙之间的赠与合同就不存在,这时,乙不能主张甲将货物交付于丙的行为无效。债权转让的无因性,即:只要转让成立,事后发生的原因行为无效,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5.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权利(第82、83条)债务人有两个权利:①抵销权援用;②抗辩权援用。二、债务转让第6页共31页第5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31页例1:乙已将货款交付于甲。甲于交货之前与丁签订协议,约定:甲向乙交付10吨一级茶叶的义务由丁承担。这就是债务转让,丁成为新债务人,而甲退出新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债务转让,务必经过债权人乙同意,否则无效;一旦经债权人同意,一切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例2:甲欠乙10吨茶叶,甲将部分债务转让给丁,这时,甲并未退出原债权债务关系,仍是债务人,丁也成为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债务转让无需经过债权人乙同意。三、债权债务一并转让又称概括转让。分为协议式的概括转让和法定的概括转让。例1:甲乙之间签订合同,甲未交货,乙未付款,这时,甲与乙签订协议,把自己的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丁。这就是协议式的概括转让。丁取得获得货款的债权,交付货物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经过乙的同意。第7页共31页第6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页共31页例2:甲乙签订合同以后,甲分之为丙、丁的公司。这时原来由甲对乙享有的债权,现由丙、丁享有连带债权;反过来,原来由甲承担的交货债务,现由丙、丁承担连带债务,乙可要求其中的任何一个来履行交货义务。这就是法定的概括转让。继承也可能会产生法定的概括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消灭一、合同消灭的原因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