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英国作文教学的启示关于写作的目标要求,伦敦大学考试和评估委员会1994年英语课程考试大纲是这样制定的:写作考生应能写作多样体式的文章,对文学作品应有批评性和想象性的反应
写出自己的经历,表述自己感受到和想象出的事物
(i)理解、安排和提出事实、观点;(ii)具有读者观念和多种情境中的文体意识;(iii)熟练使用恰当的语法结构、具有分段、造句、标点和拼写习惯;(iv)理解和欣赏包括自己的作品在内的选文
与此相对应的试题如下:写作基础等级:成就目标水平4~6(两小时)考生被要求阅读两份材料:一篇是文字材料,题为《是音乐,但伤听力》;另一篇是一组关于立体声、盒式录音机、电池、印刷电路板以及有关各种名牌、型号耳机的鉴定等图文说明书
读后要求从下面四个问题中选答问题
1.约翰史密斯想要一个“walkman”电子玩具,他请祖母给他买
但是,祖母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因此约翰史密斯必须给祖母写封信,向她正确地解说什么是“walkman”,它如何工作以及买哪一种好,请使用上面提供的两组材料去写信(此题必做)
2a.你想周末在一家电子商场干活儿,老板要会见你,你必须知道有关“walkman”的情况,老板才相信你适合干这项工作
当顾客选购“walkman”时,他们应该知道哪些有用的信息
2b.假如你家需要3件技术产品,你选择哪几种
2c.想想你最喜欢买到什么(也许是设备服装或玩具)
给你的朋友或亲属写信,详细说明它们是什么,在哪里能买到以及你买它的原因
“walkman”就是曾一度流行的“随身听”
这道题也出得颇有深意
角色是两个:约翰史密斯和他的祖母
一个是喜欢追逐时尚的少年,一个是对这些玩意儿不那么“感冒”的祖母
前者有求于后者
这就意味着前者必须用十分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后者描述这个正流行的“东东”——“walkman”,并且说服后者心甘情愿地为他掏腰包
这件事既富于挑战性又充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