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水电站运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范文土木工程系机构和运行岗位设置建议一、机构设置1.系部机构(1)系行政办公室:处理除教务和学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事务(2)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处理学生工作事务(3)系教务科:处理教务工作事务2.直属教研室建议按一个专业一个教研室设置,共八个教研室(1)土木工程专业教研室(2)交通工程专业教研室(3)交通运输专业教研室(4)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教研室(5)环境工程专业教研室(6)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研室(7)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教研室(8)建筑学教研室按目标运行来看,教研室一级机构没有实质性作用,仅是办公室区域划分之用。二、运行岗位设置建议1.系部系主任:主持土木工程系的全面工作,重点:师资队伍的建设、学科建设和教风建设等。副系主任。主持土木工程系的教学工作和日常教学活动。系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土木工程系的学生以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系主任助理。协助系主任工作,分管系主任委派的相关工作,兼行政办公室主任。系教学秘书。协助系副主任工作。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土木工程系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辅导员若干人。第1页共2页系行政办公室。负责除教务工作以外的所有土木工程系的日常行政工作,设科员1-2名。系教务科。负责土木工程系的日常教务工作,设科长或副科长1名,科员1-2名。2.系直属教研室设各专业负责人和教学秘书各一人,负责本专业的教学组织活动和教学法研究工作。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