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总复习名词解释:1、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在直接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中形成的,以国家主体的分配关系
2、财政活动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国家职能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活动,是国家职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3、财权是宪法、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在法律享有组织财政收入,拨付或支配财政支出,进行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的权力
4、财力是财权的实质表现,是对财政资金所拥有的份额
这些“数额”和“额度”,包括保持发展所需的财政资金,也包括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额度,及扶持落后地区发展的财政资金的额度等
国家财政预算资金是国家的主要财力
5、财政法是国家按照立法权限、通过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公开透明的国家政府财政活动及其财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财政法学一般地说,是以研究各个时代的财政法律规范及其所确定的财政法律关系和相关关系为对象的科学
7、财政立法是指国家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修改、废止财政法律、法规的活动
8、财政法制是指把财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包括财政立法、守法、执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的全部内容
9、财政法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财政事务,实行对财政事务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保证国家和社会各项财政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财政管理和财政发展的民主化、法制化,实现人民群众对国家财政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利
10、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指国家和社会对财政工作、检查、监督和管理的总称
也是实现财政管理,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严肃财政纪律的必要条件和措施
财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在一切财政法律法规或财政立法、执法、司法中始终起指导作用的原则,是体现财政法内容和性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财政法调整对象本质和规律的集中表现,是实现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依据和保障,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