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9000认可方案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QS-9000认可方案1范围为了开展对QS-9000认证机构的认可,制定本文件
1本文件R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B-AR01)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明
2本文件C部分是对《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B-AC11)和《〈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B-AC12)的补充要求
3本文件G部分是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CNAB-AG11)的补充
4本文件适用于对从事QS-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
注:本文件的R部分、C部分和G部分分别是对CNAB认可规则(AR)类、认可准则(AC)类和认可指南(AG)类的补充,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B-AR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GB/T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IS019011:2002)质量体系要求QS-9000(第三版)及其附录A、B、G、H、IIASG:《IASG认可的QS-9000:1998(第三版)的解释》
3术语与缩语3
1术语本文件使用《质量体系要求QS-9000》(第三版)中的术语及其解释3
2缩语1)三大汽车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福特和通用汽车公司
2)IASG:国际汽车行业工作组3)AIAG:汽车工业行动组R部分R1认可程序R1
1初次认可申请R1
1申请认可的QS-9000认证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已经CNAB认可的、具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的认证机构,并且其认证业务范围应与汽车行业有关;2)已在与汽车行业有关的认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