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企业信用评价中心中企信字[2011]019号关于申报2011年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全国文明诚信示范单位和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总体水平,树立我国企业诚信新风尚,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2号)和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发[2010]265号)的文件要求,作为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正式确定的全国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的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联合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企业信用评价中心,已成功开展了2009、2010年诚信评价和表彰活动,先后表彰了宝钢集团、五粮液集团和李小琳、张瑞敏、常德传等一大批诚信企业和企业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此项工作的开展,推进了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以及防范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1年,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企业信用评价中心,继续开展“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全国文明诚信示范单位、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评价和表彰活动,现将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1
中国AAA级信用企业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三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遵纪守法、信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获得过行业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企业
在表彰企业中推选出中国AAAAA级信用试点企业
全国文明诚信示范单位在中国境内依法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