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专业方向目录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简介......................1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8第三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9第四部分:师资介绍.......................................10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13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14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一、基本介绍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UniversityFiscalLawResearch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的优秀科研机构。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其中,北京大学校内研究团队主要来自法律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和税收学等学科。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二、加强理论创新,引领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方向刘剑文教授率领的创新研究团队,始终坚持以开拓、创新为追求,在财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在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有着影响力的创新性观点。至今,依托中心发展的北京大学财税法学科,已成为事实上的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重点基地,引领着全国财税法学科发展的方向与潮流。1.财税法理论创新在实践中的应用刘剑文教授通过参与财税立法实践,将其创新理论应用到了立法、执法实践中。在其所承担中多项国家级课题以及全国人大、中央部委委托项目中,上述理念都得到了贯彻和体现。刘剑文教授在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200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上,作为听证陈述人中唯一法学教授,从人权保障的角度提出了意见,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2006年10月31日,刘剑文教授给吴邦国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了“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制专题讲座,这也是财税法第一次成为全国人大法制讲座的讲述内容。2.将财税法学定位为法学学科新的生长点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信:财税法学是一个新型的、交叉性的综合学科,是一门极富生命力的“朝阳学科”,是潜力无限的“学科生长点”。它外跨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内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法、国际法、立法学、法律史学等诸多法学领域的交叉与融合。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也一直致力于将财税法学科发展成为北大法学院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3.在全国率先创设财税法学学科(法学二级学科)中心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动财税法学学科建设,引领中国财税法学发展潮流。具体工作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在全国高等院校率先设立法律硕士财税法专业方向,自2003年以来,已有160余名财税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毕业。其次,推动北大法学院在全国率先设立财税法学硕士点。2005年,中心提出设立北大法学一级重点国家学科下的财税法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法学硕士。2007年,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