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旅游者姓名共()人团号出发时间出发地点返回地点行程安排空调车安排座位号行程景点及线路午(晚)餐标准其他无指定购物安排、无自费工程、无医疗征询旅游费用成人人×元/人+儿童人×元/人=元
含:景点第一道门票、午(晚)餐费、往返车费、导游效劳费、;不含:
保险自愿购置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人×元/人=元
补充商定请在签字前充分理解本次旅游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细心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旅游者(签约代表)签章:旅行社签章:身份证号: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约时间:::“”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条款1、旅行社义务:(1)应当在签约前向旅游者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运营许可证》,如实告知有关旅游行程、餐饮、车辆、购物等方面安排的真实情况
(2)应当按照商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效劳,保证效劳不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效劳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并不得指定购物、安排自费工程或医疗征询;除商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别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效劳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平安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平安的事宜,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游者义务:(1)应当确保本身身体条件可以完成旅游活动,并全额支付旅游费用
(2)应当与旅行社互相协助共同完成旅游活动,不得因个人缘故强迫旅行社改变商定的团队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并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的法律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应当妥善保管本人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旅游者退团:旅游者在出发日前一日16:00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全额返还旅游费用;旅游者在上述时间之后通知解除合同的,或未能按照商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又未能中途参加的,旅行社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