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审计准则第16号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一、引言1
正如国《际审计准则第15号》所指出的,在电子数据环境下,审计的总体目标和范围没有改变
但是,在电子数据处理环境中,审计程序的应用可能要求审计人员考虑使用计算机作为审计的工具;这方面的各种计算机使用技术即称之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国际审计准则第15》讨论了如下一些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输入文档资料和可见审计线索的缺乏可能要求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应用时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可能改善审计程序的效果和效率
本准则的目的在于为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应用提供指南
它适用于所有涉及任何类型和大小的计算机的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场合
关于小型商用计算机环境的特别考虑,在第24条中予以讨论
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说明4
本准则只说明两种普遍应用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用于审计目的审计软件和测试数据
但是本准则提供的指南也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审计软件由审计人员使用的计算机程序构成,作为其审计程序的一部分,用来处理被审单位会计系统的重要审计数据
它可能由程序包、为特定目的而编制的程序和实用程序组成
无论程序的来源如何,审计人员应在使用之前证实其对于审计目的的有效性
·程序包是用来执行数据处理功能的通用计算机程序,其功能包括读取计算机文件、选择信息、完成运算、建立数据文件以及以审计人员规定的格式打印报告
·为特定目的而编制的程序是为在特殊环境下完成审计任务而设计的计算机程序
这些程序可以由审计人员、被审单位或审计人员委托的外部程序设计人员编制
在某些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以利用被审单位的程序或将其略加修改加以利用,这样可能比开发单独的程序更为有效
·实用程序是被审单位使用的、用来完成一般的数据处理功能的一组程序
例如排序、建立和打印文件等程序
这些程序一般并非为审计目的而设计的,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