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收益附加值考核指标的介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签署第17号主任令,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以此为标志,中央企业第二任期(2007年-2009年)经营业绩考核全面启动
本次考核完善了四个机制
一是完善了目标值确定机制
进一步强调考核目标值的确定要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增强中央企业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值的内在动力;在突出纵向比较的同时,引入横向对标的理念
二是完善了分类考核机制
在年度和任期分类指标的选择上,强调要针对企业管理“短板”,强化对技术创新能力、资源节约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考核
三是完善了价值创造机制
鼓励企业使用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引导中央企业更加关注企业价值创造,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
进一步强化了“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的理念
提出设立单项特别奖,对在自主创新(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国资委给予单项特别奖
素有“央企行为导向指挥棒”之称的业绩考核,将迎来一场根本性革命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从2010年第三任期考核起,央企将全面开展经济增加值()考核,更加关注价值创造的能力
目录经济收益附加值(,)简介
1EVA模型在电网企业中的应用探讨
4与平衡计分卡
8指标考核还不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