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第一节印花税法学习本节首先要掌握印花税的特点:1、印花税属于行为税。纳税人只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就应缴纳印花税。2、印花税是费用税。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覆盖面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纳税。一、基本原理(一)概念: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征税范围广、税负轻、自行贴花纳税、多缴不退不抵。(三)作用二、纳税义务人(熟悉)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即在征税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类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一)立合同人:指各类合同的当事人1、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2、合同是合法合同。不仅指具有正式格式的合同,也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凭证等,如以电子形式签订。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等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例题•单选题】下列与应税合同有关的印花税纳税人是()。A.合同订立人B.合同担保人C.合同鉴定人D.合同证人【答案】A(二)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三)立账簿人: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四)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六)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答案】CD三、税目、税率(熟悉)(一)税目(多项选择题)掌握以下几个合同:1、第一个合同:购销合同。注意:(1)仅针对货物,即有形动产的购销,买卖不动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税。(2)不仅指具有正规格式的合同,也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单据、凭证。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3)包括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2、第二个合同:加工承揽合同3、第四个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4、第六个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第七个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注意这两个合同之间的区分。对有自己仓储的运输公司而言,应在合同中分明注明运输和仓储的金额。不分别注明的,则从高征税。5、第八个合同: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6、第九个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7、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注意专利权转让不属于技术转让合同,而是属于财产转移书据。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8、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含股权转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登记表”9、营业账簿注意区分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等非营业账簿的区别。10、权利、许可证照(四证一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注意:并非包括所有证书。【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2000年)A.产品加工合同B.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