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周飞舟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p100-115摘要:分税制并没有有效地均衡地区间因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带来的区域差异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分税制带来的集权效应引起地方政府行为的一系列变化
在这种形势之下,地方政府开始积极从预算外、尤其是从土地征收中为自己聚集财力,"城市化"开始成为地方政府的新增长点
由此,分税制集权化的改革带来了一个意外后果,即形成了一种"二元财政"结构格局
关键词:中央地方关系;分税制;县乡财政;分权作者周飞舟,1968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北京100871)
1950年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总结了对当时国计民生影响重大的"十大关系"
尽管世易时移,其中仍有"三大关系"对时下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三大关系"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东部和中西部的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它们分别涉及政治构架、经济的平衡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转型和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问题,几乎涵盖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所有重要方面
这三个方面的关系表面上看来关联不大,事实上,这些关系的形成、走向都与政府的制度构架密切相关,财政制度便是其中的具有中心意义的一个面向
财政制度包含两个方面内容
一个方面是"财",即政府内部对于税收以及其他公共性收入的分配和支出;另一方面是"政",即政府在使用这些公共收入的时候,不但将其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而且它也是用来平衡收入在地区、居民间的分配模式,更重要的它还是用来规范和控制政府官员的行为
在"三大关系"中,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个中心内容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即财权和事权的划分
现在政治经济学界流行的"分权理论"的主要内容便是财政分权
地区间的平衡关系也受到政府财政政策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除了来自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分配体制之外,还受到地区之间转移支付的影响
中国缺少地区间横向的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