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控制程序一、目的:建立本局有关质量活动的文件控制程序,使所有的文件得以有效控制,确保质量文件的一致性和适用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识别、分发、保存、修订、维护等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全局文件的控制管理工作;各县(市)局、专业公司、本部各部门各自负责县(市)局、专业公司和部门内的文件管理工作
(二)分发给各单位/人员的文件由使用单位/人员依规定进行建档、保存等,实现有效管理
(三)任何人皆有权提出文件的修订建议,文件的原编制部门负责文件的修订工作
四、内容(一)文件编写1、各单位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需要,编写足够数量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者代表可以视情况分配文件的编写工作
2、文件编写过程中,如文件的内容涉及到其他相关单位,负责该文件编写的人员应合理分配各单位职责,并与相关单位的领导协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
3、为了使文件使用方便,易于管理和保存,每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都必须有对应的编号,每个编号只对应于一份文件,文件编号方法如下:文件编号以文件下发时的局字号、部门号/分局号等进行区分;4、文件的编制年份作为版本号
5、文件编辑格式
总体上根据《XX市邮政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泉邮[2000]局字106号)(二)文件审批、发布1、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发文稿纸”上会签、批准后,方可发布实施,文件编、审、批权责按照《XX市邮政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泉邮[2000]局字106号)执行,各县(市)局视情况可相应制订文件的审批、分发办法
2、文件发布:文件经授权人批准签字(章)后,办公室负责局字号及办公室文件的分发,部门号/分局号文件由各部门/分局分发
3、文件的分发范围和数量依规定发放;各单位收到文件后,视需要可转发;文件的分发情况在“发文登记表”中记录,接收文件的人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记录,以示承认收到该文件;实行办公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