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一、专题界定本专题主要介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律法规、个税的缴纳范围、缴纳标准、减免个税的范围、个税缴纳额的计算、违反个税规定的处罚
二、名词解释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种
作为征收对象的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各种来源和方式所获得的一切收益,不论这种收益是偶然的,还是临时的,使货币、有价证券,还是实物
分类课征税制,即将个人获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并且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相同,因此,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纳国库
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三、案例分析案例1年终双薪如何交税
【案例】李某是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员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其所在企业的年终奖是以年终双薪的形式发放的,而本月25日是应当向员工发放“双薪”的日子,因此有很关心有关年终双薪该如何交税的问题
【评析】2002年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