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为防范和控制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担保手续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堵塞风险漏洞
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原则上要求企业正常经营两年以上;(2)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3)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经审查具备以上(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
(4)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
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
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
4、公司对贷款企业实行A、B角审查,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上报意见以后集体进行决策
二、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
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股东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