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之采购与付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法规和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项经营、建设业务的采购,主要包括:餐饮原料采购、一般经营物品采购、工程物资采购、服务采购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监督,包括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总经理对公司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餐饮原料采购第五条餐饮原料是指通过加工用来为顾客提供菜品和食品的餐饮主料和辅料,包括蔬菜、肉类、海鲜、调味品、粮食、食用油、奶品等
购入可以直接销售的、不需要分装的饮品和食品作为商品管理
第六条请购提出与审批1、请购由餐饮部厨房于到货的前一日15时之前提出,填写一式4联(餐饮部、采购部、收货、财务)的餐饮原料采购单;2、采购部根据餐饮原料价格清单确定的价格,审核和完成餐饮原料采购单中各项原料的价格
3、餐饮原料的请购由厨师长提出,餐饮部经理或者餐饮总监签署,采购部经理复审,酒店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询价询价与确定供应商1、资产部为询价的主管部门,会同餐饮部、财务部和采购部对餐饮原料进行询价,制定餐饮原料价格单
餐饮原料价格单每半个月更新一次
2、餐饮原料价格以市场批发价格为基础,变动范围不能超出市场平均零售价格
3、询价应采取多方比价的方式进行,在询价的过程中提供相应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报价应以书面形式4、采购部为供应商的主管部门,在资产部询价的基础上,收集供应商的报价、资信、法律文件等信息,作出书面对比报告并提出供应商选择建议
原则上选择三家入围供应商作为合作伙伴
5、财务部和餐饮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6、总经理审批确定供应商
7、餐饮原料价格不应包含任何运费、税费等因素,供应商提出运费税费等条件的应单独计费,并作为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