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厉害关系保证书篇一:住改商承诺书承诺书尊敬的各位业主:我们已取得XX县区火炬开发区(以下称“该室”)业主的同意,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
为取得各位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现我们承诺,仅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不干扰各位业主生活起居,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规定
XX县区有限公司(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以下各位利害关系业主签字同意将该室作为商务办公场所使用:业主:电话: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对厉害关系业主进行回访确认):篇二:论“住改商”与未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救济方法论“住改商”与未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救济方法关键词:区分所有建筑物住改商相邻关系利害关系业主救济内容提要
“住改商”应当经全体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并且同意的方式应采用明示的方法
未经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住改商”,利害关系业主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
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住改商”),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由于“住改商”属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相邻关系范畴,利害关系业主应当按照相邻关系进行判断,超出容忍限度受到损害的业主是利害关系业主,本栋建筑物内的业主属于利害关系业主,其他业主主张利害关系的则需要举证证明
我国《物权法》对此进行了原则上的禁止,第77条规定:第1页共6页“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的这一规定表明,“住改商”行为的合法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第二,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因而,对于“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理解成为“住改商”问题的关键,其中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利害关系业主应当如何判断
二是,应当经全体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