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业管理中的纠纷与法律问题引言:我国的商品房市场形成的十年来,物业管理已经开始深入我们的生活
只要有新建的小区,就离不开物业管理
我们从最初对物业管理这个概念感到陌生到今天开始熟悉它,并逐渐有了更深的理解
随着物业管理的迅猛发展,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如现有法规的缺陷、业主的权利义务,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等等,也已经开始浮现出来
我们国家从过去对物业管理这个领域里一片空白到今天制定一系列相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列如《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到2010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这些法规使得我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开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但是物业管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的领域,我国尚无统一的或专门调整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律法规,使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难等问题
本文就物业管理纠纷的类型、产生原因和主要法律特征、完善物业管理的法律方法以及审理此类案件实体上和程序上需要注意的问题陈述一些观点
一、物业纠纷类型和法律特征(一)、物业纠纷类型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也是近几年的事
因此,反映在司法诉讼实践中的问题对人们而言也是全新的
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下发的[2000]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如《合同法》,从司法诉讼实践的角度审视物业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公摊面积不清导致的纠纷: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计算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专业计算问题,涉及一系列复杂的建筑规范符合国家标准
早在1995年建设部就发文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计算分担测量
开发商往往注重整体的建筑,在分摊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计算由房管部门发放产权时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