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激发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力,切实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文明委《关于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关于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市民中开展“践行文明承诺,争做文明市民”签名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结合工作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大力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实践活动
引导干部职工对子女开展“三理”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特点,针对未成年人开展送法律、送科普、送温暖等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引导干部职工对子女开展好“诵中华美文、唱经典红歌、行文明礼仪、做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和“我的暑假有意义”系列实践活动
二、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局机关和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含市级文明诚信企业)积极组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队员基本条件
要严格按照志愿者人数占本系统、本单位总人数的规定比例,动员、招募志愿者
本着“自愿参与、人人能为、人人可为”的原则,凡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都可以成为“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伍成员
2、队伍人数要求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系统工作性第1页共7页质及服务功能,成立不少于职工人数20%的志愿服务总队;局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含市级文明诚信企业)都要建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