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村(居)“三变”改革调研报告村居干部职业化改革余彪
XX县区在XX省率先推进村居干部职业化改革
县委明确提出,村居工作者工作时间与乡镇机关保持一致;薪酬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对工作业绩突出的村居工作者选拔兼任乡镇副职,享受相应的基础工资和政治待遇
不过,这一做法也引起了政界、学界的争议
笔者结合在辽宁凤城、浙江店口、湖北宜昌等地的调研情况,对此进行逐一探讨
破解农村治理难题村干部职业化的动力主要是来自于地方实务部门
众所周知,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分田到户以后,我国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经济一直都很薄弱,相应的村干部的报酬和待遇也维持在低水平
特别是在本世纪初国家启动税费改革进而取消农业税以后,村集体丧失了几乎是唯一的收入来源而变成了所谓的“空壳村”,无力支付村干部的工资,提高工资更是无从谈起;但是与此同时,随着近些年国家以工哺农政策的推行,村庄治理的各项事务越来越多,村干部的任务越来越重,两相比较,村干部的工作动力严重不足,出现了所谓的村干部“难选、难留、难有作为”的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判断,出于加强基层经济社会管理的工作需要,基本上与税费改革同期,全国各地陆续采取了以提高村干部待遇为核心的村干部职业化改革措施
以辽宁凤城、浙江店口、湖北宜昌等地的情况,虽然各地具体措施和推进程度不尽相同,但是它们政策改革的主要倾向高度一致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一是比照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实行月薪制或者是年薪制,由县乡财政统筹解决,村干部年收入可以达到两三万元
同时,政府对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实行部分补贴甚至是全额补贴,以此来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其二是打破村干部的行政村范围限制,实行全乡全县范围内的村干部公推公选和流动任职制度,有的还公开招聘大中专学历的优秀人才担任村官,此外还打通村干部的晋升渠道,优秀村干部可以提拔到乡镇领导岗位
其三是实行脱产第1页共5页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