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办农村财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就下步我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如下:一、农村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村集体财务实行年度、月份预、决算审批制度
年初,村两委根据上年现金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增减变动因素,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本年度收支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工作区区长签字同意,在1月15日前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政府审批方可实施
年末,根据实际现金收支情况,做出收支决算,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
每月的3号前,各村委要依据年度收支预算确定的资金用途和数额,做出本月份的收支预算,经村理财小组同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工作区区长签字同意,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镇审批后实施
在每月的财务审接时,做出本月份的现金收支决算,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
各村必须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超出预算的开支,必须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工作区、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赤字”预算
帐务处理要做到日第1页共10页清月结,当月发生的业务必须当月入帐,因特殊情况月内不能结算的收支事项,由经手人向民主理财小组报告,审议通过后,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单,报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备案,并填写未结算事项报告登记簿,限期结算
审议未通过的,不予登记,并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对应报告事项隐瞒不报的,一律不予结算
每月或年终要将预算和实际收支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以改进,坚决杜绝出现新的债务
二、收入的管理村集体各项经济收入要全部、及时纳入帐内核算,实行按月审接
严禁跨月份报审,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
镇审接人员要逐村设置“收入台帐”,严格监控各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