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2.1一般规定12.1.1设计要求1、住宅给水分户表应设于户外,水表间应有排水措施。2、毛胚房住宅每个卫生间、厨房及其他用水点给水设计都应有一个配水点,以满足初装饰标准要求;精装修房给水应设计到位。3、饮用水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生活水箱其顶部与顶板的距离应大于0.8m,箱(池)四周应留有不小于0.7m的检修通道;且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箱(池)部位的上方。4、在多专业管线交叉重叠部位应提供管线布置综合图。5、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12.1.2施工要求1、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2、室外埋地管道应在地面回填夯实后再挖沟敷设,隐蔽时符合相关技术规程。12.1.4材料要求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用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12.2给水、排水管道渗漏12.2.1设计要求1、生活给水管材应符合卫生、耐腐蚀和耐压要求。泵房内加压给水管不应采用塑料管。2、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的压力等级及使用温度,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铁壳铜芯和全塑阀门等。所选阀门应有型号和规格,阀门选型应根据各种使用要求(用途及位置)选用合适的阀门。3、住宅热水供应管道应按规范的要求设置补偿措施。4、给水及热水系统必须明确系统工作压力。5、生活给水系统竖向分区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压不应大于0.45MPa,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动压)不应小于0.05MPa,入户管的给水压力(动压)不应大于0.35MPa。生活给水不应采用减压阀分区(支管减压阀除外)。12.2.2施工要求1、管道穿伸缩缝、沉降缝时应采取补偿措施。2、毛胚房户内管道暗敷应标明管道的走向及位置。3、室外给水、排水刚性连接管道应设置预防不均匀沉降造成管道或接口断裂等措施。4、埋地金属管道、金属复合管的防腐措施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12.2.3检测要求1、给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并做好记录。2、排水管道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灌水试验并做好记录。第2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3、给水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12.3排水系统防臭、排水管道堵塞或排水不畅12.3.1设计要求1、雨水排水设计应根据厦门地区的气候条件,遵循防止有害气体和臭气进入室内、防止雨水倒灌到室内和有利于雨水利用的原则。2、住宅排水系统应雨、污分流。厨房排水和卫生间排水应分别设置排水立管。3、十层(住宅楼层计)及十层(住宅楼层计)以上住宅生活污水立管应设专用通气立管或特殊配件单立管排水系统。4、通气管不得与风道、烟道连接(除地下人防工程外)。5、通气管口4.0m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0.6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6、洗衣机地漏应采用防止干涸防反溢的洗衣机专用地漏;厨房、卫生间地面如设置地漏(除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外)应采用密闭地漏,严禁采用钟罩(扣碗)式地漏。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住宅地漏水封宜采用直通地漏加设存水弯。7、室内的排水系统在受水口处,应注明水封的位置和选用的水封配件类型。8、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9、空调器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水,且其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阳台雨水立管底部应间接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室外雨水检查井。立管底部间接排水承水口设置位置不应影响交通和造成潮湿。10、阳台雨水地漏不应设水封,若设水封雨水立管排水能力应按污水立管计算,地面应坡向雨水地漏。11、阳台排水应根据厦门地区生活习惯合理设置洗衣废水立管。12、每户阳台均不少于一个防止干涸防反溢洗衣机专用地漏和洗衣池排水承水口;洗衣池排水承水口可接至多通道洗衣机专用地漏,或另设供洗衣池排水承水口,洗衣机专用地漏和洗衣池排水承水口均必须接至污(废)水管道。12.3.2施工要求1、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