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讲稿主讲人:包新民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正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兼宁波海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兼后续教育、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鄞州区会计学会副会长。拥有十余年的审计、评估、财务管理、培训顾问及多年的咨询工作经验。曾为财政部驻宁波专员办、宁波市国税局、地税局及余姚、宁海、奉化国地税及财政局等部门、诸多的公司、团体主讲《职业经理财务知识》、《(小)企业会计制度》、《财务分析与控制》、《企业收购及重组》、《企业纳税筹划》、《(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与税收政策的差异、衔接》、《企业会计准则》等专业课程。联系电话:88211561电子邮箱:nbbxm@sina.com第一讲新申报表修订背景2006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根据199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变化的情况,在认真总结现行申报表设计、使用的经验和不足、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对自1998年起使用的现行纳税申报表作了较多改进。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内资企业所得税,将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使用,现行申报表(包括总局制定和各级税务机关自定的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1月8日国税函(2006)1043号《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执行口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旧申报表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全面申报制度的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管理规程的要求,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为处理企业所得税征管事宜所使用的具有固定格式的报表。它既是纳税人或纳税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以规范格式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征收、分析、评估、检查企业所得税所使用的重要资料。1998版的申报表自施行以来,对规范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加强所得税征收管理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尤其是在体现确立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体系方面,改变了1994年的体系(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确立了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本期收入—本期准予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体系。但是,随着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不断调整、完善,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的持续变革,原申报表的总体结构和许多具体项目已经不能全面体现和贯彻企业所得税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主表设计项目较多,增加了纳税人的准确申报难度。原申报表分为“一主九附”,其中主表81行。由于主表设计项目较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1、是纳税人填报的难度和工作量均较大;2、是为基层税务机关尤其是对受理申报的前台增加了工作量和审核难度,近几年,随着征管户数的大量增加,这一矛盾显得尤为突出:3、主表过于具体,以致有些政策调整后主表无法作出相应调整;4、主表与附表、附表与附表之间没有明确的勾稽关系,填报的主表、附表不能相互制约,容易造成数据错误或信息失真。(二)原申报表无法适应某些特殊行业的实际情况。原申报表的项目内容大都是工业、商业企业会计处理科目及内容的反映,而对于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来说不大适用,容易造成纳税人无法填报、或填报后出现逻辑关系紊乱的现象,或者申报表无法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造成纳税人提供的税收征管信息失真。如金融保险行业要填写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只能在申报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中填写该企业的总收入,同时,还需按填表“说明”附明细表总成本,造成填写的“收入”、“成本”概念混乱。另外,原申报表的附表三(销售营业成本明细表)等也与金融保险行业的特点不符。(三)原申报表与现行税收政策有一定差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体现。但原申报表白1998年实施以来,对因所得税政策的调整没有及时进行相应调整。主要表现在:有的项目与现行税收政策不符,纳税人不能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关于资产捐赠问题、借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