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作为区一级纪委监委,主要任务就是抓贯彻、抓落实,具体来讲就是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按照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确保国家监察体制精神在顺庆的落实落地。一、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作为区一级纪委监委,首先要深入、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思想源泉、行动指南。务必要坚持长期学、深入学,只有学到真理、悟到真谛,才能真正做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的所有一切工作、一切改革,都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就是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体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第1页共4页正案》修改确立的监察制度,其具体化正是《监察法》。学习好、维护好《宪法》,是我们开展好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二、严格遵守监察工作的法定界限,找准职责定位、把握工作重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定位,来源于《宪法》和《监察法》。按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的是监察权。因此,开展监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监察法》所确立的法律规矩、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坚持监委的政治机关属性。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初衷,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动摇、放松。监委在履行职责时,要按照《监察法》的要求,既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处置,又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依法界定监察对象。按照《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工作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同时明确了“六类人员”。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中,又对“六类人员”进行了细化,为实现全覆盖指明了方向。我们在探索向华凤街道纪工委赋予监察权限时,按照“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六类人员”的标准,将街道机关的公职人员、临时人员,村(社区)“两委”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党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的人员全部纳入了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对象的全覆盖。三是依法行使监察职能职责。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三项职能:监督、调查、处置。同时,《监察法》也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将赋予监察委员会的12项调查措施固定下来。对于这些职能职责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审批权限、操作规范、调查时限和请示报告等方面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监察权不被滥用、乱用。三、敢于动真碰硬、铁面执纪执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第2页共4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区、乡镇(街道)的层面,总的效果还是很明显,但到村(社区)一级效果就明显打折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还易发多发,群众还是满意度不高。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监察法》赋予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