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管理细则班组按签订合同的施工合同内容组织施工,服从项目部负责管理业主方、监理方和项目部的管理,遵守项目部的进度、技术、质量、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
班组组织技术工人按照合同约定,从事施工作业,严禁转包
具体各项管理要求如下:一、现场协调管理:1、班组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业主方、监理方和项目部的管理
2、班组队伍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必须满足工程的目标控制需要,班组管理负责人员(一人或数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识图能力、施工技术水平、工人管理水平、与项目部及各班组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
3、班组长或带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和项目部内部会议
班组长有事应提前向项目部现场负责人请假,并安排好带班人员代替参加会议
未经准许,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出现违纪的项目部有权予以经济处罚
经允许离开的,应安排带班人员在现场指挥施工
4、施工过程中带好职工队伍,不得与业主、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其他班组人员发生言语顶撞和肢体冲突,不得出现现场打架、斗殴、盗窃等现象
无论班组队伍中任何人如有谩骂、恐吓、殴打管理人员现象的,情节较轻者,对相应班组第一次罚款伍仟元,第二次罚款壹万元,第三次壹万伍仟元,依次类推,直至清退出场
情节较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如施工工艺交叉、材料不足及其它情况需要与其他班组协调的,应通过带班人员或班组长向项目部现场负责人联系,不得擅自做主
6、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或带班人员)必须配有手机,并保证24小时开通
二、进度管理:班组应根据工程需要,按进度计划要求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服从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对劳动力配置的要求
周计划未完成的班组,按1000元/天承担延误工期费用
造成其他工种人员窝工的,按其休工人数,乘以150元/人·日,从责任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由于班组人员不能满足进度需要,经甲方再三催促,班组仍不能组织作业人员到位,项目部可直接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