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会计准则在本单位核算中几种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摘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事业单位会计的管理与监督职能,推动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7年5月28日第286号文废止了1988年制发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订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此准则在本单位已执行了将近七年.在这七年中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业务.随着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相继出台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目前本准则在执行中某些方面已不能适应当前改革形势及本单位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若干问题在本单位执行中具体会计处理值得加以探讨。目录:一.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二.关于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问题.三.关于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四.关于固定资产核算问题.五.关于事业基金的核算问题.六.关于所得税的核算问题.七.关于资产负债表结构问题.八.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企业单位会计准则合二为一的可能性浅谈事业会计准则在本单位核算中几种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一.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问题.(一)一次性收取包含下年度学费的会计处理.本单位(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中心)是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出版,印刷,发行等中等学历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预算编制数为243人,实有人数为144人,但财政拨款开支人数仅为100人.所以事业收入主要两大块即学费收入和培训收入主要是用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事业收入中等学历教育收费往往是一年一次,在每年的9月份,一次收费入帐包含了下年度的学费收入.对此,本单位不能按照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十六条之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本单位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而不能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不仅会虚增单位当年的预算外收入数,,而且还会使单位下年度的预算外收入数与本年度预算外收入数不可比,不符合会计准则中的配比原则.例:本单位2003年9月份收取学生学费3650000元,其中1825000元是属于2004年度的学费收入.应作会计分录如下:(1)收到3650000元学费收入:借:银行存款---预算外存款3650000贷:应缴财政专户款1825000其他应付款—预收2004年学费1825000(2)月末将2003年学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借:应缴财政专户款1825000贷:银行存款1825000(3)财政拨回365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借:银行存款365000贷:事业收入---学费收入365000(4)2004年1月份将上年度预收学费转帐作收入:借:其他应付款—预收2004年学费1825000贷:应缴财政专户款1825000(5)将2004年度学费收入上缴财政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1825000贷:银行存款1825000(二).分次大额收取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财政补助收入是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国家对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管理实行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预算管理办法。本单位虽然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是财政补助开支的人员数与本单位的实际编制人数相差甚远。不仅如此,众所周知,财政年初核定的预算中,公用经费拨款数是按人员数来核定的,即人均3000元,这远远不能满足一个单位的正常日常经费开支.所以,全额预算单位还是有相当大的创收部分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所以,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的经费有国家全额拨款,这种做法是比较合适的.但是,现在的事业单位几乎没有哪个没有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并且,现在的预算外收入在事业单位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一个事业单位运营情况的好坏,能否吸引优秀人才,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单靠国家拨款是不能满足其全部需要的,这就要求事业单位也要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对事业总收入的考核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但事业单位收支总表中财政收入一次记入其大,将使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总表中某一期事业结余很大,使得事业单位收支总表失去可比性。本人认为,“财政补助收入”这一科目可以按年初财政核定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