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我国公司并购法制的思考在我国,公司并购的历史虽然不长,但是近几年,公司并购的发展速度却十分迅速
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5年来,我国公司并购成交量以每年70%的速度递增,已成为亚洲第三大公司并购市场
公司并购活动的蓬勃发展,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适应加入WTO后国际竞争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这样一种从微观角度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从宏观角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从全球化角度有利于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经济活动,国家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购法律制度已是刻不容缓
笔者将试图就健全我国公司并购法制,提出一些浅肤的建议
一、建立公司并购法律体系公司并购活动,涉及的内容非常多,面亦很广
任何一个简单的并购活动都可能涉及竞争与垄断、土地与房产、证券与大宗交易、资产评估与交接、职工利益与安置、银行贷款与抵押担保、税收与债务、政府同意与政策优惠等,不能单靠一部法律法规来解决并购的所有法律问题,而是要建立公司并购法律体系,这个体系由诸多方面的法律组成,其中的许多法律还会形成交叉,甚至在某一个问题或某一方面出现重叠,从而使这个体系不是一个平面,而是一个立体
因此,笔者认为,在这个法律体系中,应当包括公司并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禁止欺诈法、保护股东投资权益法、国有资产转让条例、信息披露条例等,以及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税法、劳动法、行政法等法律有关部分和适时调整的有关政策
我国目前的公司并购活动,不是完全无法可依,而是部分有法可依
但在这些可依的法律规范里,不仅零散、不系统,而且有些规定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缺陷
承如前所述,为了防止在操作上造成混乱或为一些违规行为规避法律创造便利,导致公司并购活动给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带来损害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公司并购法》,它是并购法律体系的主干
这个主干的内容规定,最少应该包括并购的主体资格与要求、并购的方式与时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