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题目: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法制保障问题系别:政法与传媒系专业:法学班级:083学号:200880214323学生姓名:孟庆尊指导教师:李庆2011年11月28日一、选题依据中原经济区的雏形是1985年9月成立的中原地区经济技术协调会,是由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四省接壤地区的十三个地(县级)市组成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现在的中原经济区也叫“大中原经济区”,是指以河南省为主体,包含山西、湖北、安徽、山东省部分地区的综合性经济区,范围包括河南全省、安徽西北部、山东西南部、河北南部和山西东南部
具体包括河南省的18个省辖市,安徽的淮北、宿州、阜阳、亳州,山东的菏泽、聊城,河北的邯郸、邢台,以及山西的晋城、长治、运城,共29个省辖市,土地面积28万平方公里,区域内近1
58亿人口,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1
9亿亩耕地,占全国的1/10以上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的定位,中原经济区为重点开发区域
2011年3月17日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重点推进中原经济区等区域发展,表明中原经济区已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之中
2011年10月7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中原经济区建设不仅取决于法治化,而且应受益于法治化
法治不仅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基础保障和条件,更是一种潜在的资源,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
近年来,河南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根本方针,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依法治省工作,使河南法治建设有了长足进步
尤其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中原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