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两基迎检工作补充意见根据市教育局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督查组5月11日督查意见,为了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细化和明确教育系统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特对全区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国检政策依据1.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2.年修订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3.《国家教委关于颁发的通知》(教基号);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国教督号);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号);6.《关于印发(修订稿)的通知》(教厅号)。二、国检一票否决指标1.当年(年)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2.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达标;3.教育经费投入未做到“三个增长”;4.年以来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5.未及时消除d级危房;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7.弄虚作假;8.超大班额(65人以上)。三、工作步骤(一)整改阶段(年5月)。1.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局领导联系学区、各职能科室对应联络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开展迎检工作制度。3.召开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下一步教育系统迎国检及义务教育人口监测工作。第1页共8页4.开展全区迎国检宣传工作。(二)规范建档阶段(年5月)。1.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学校,完成“两基”自查自评报告,完成“两基”表册填写工作,针对“两基”档案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以“两基”档案建设师示范校为模板,对辖区内中小学实施网上培训,完善规范“两基”档案建设工作。3.召开“两基”自查工作会议,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学校(园)汇报“两基”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三)督导检查阶段(年6月)。1.根据区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组织开展区级“两基”迎国检专项督查,对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学校(园)查漏补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2.适时召开XX县区“两基”迎国检督查情况通报会,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3.对XX县区南北两山及边远地区区属学校,省、市直属学校和街道、社区“两基”迎国检档案建设进行专项抽查。4.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四)接受国检阶段(年7月-8月)。1.继续整改、完善档案。2.制作教育专题片、教育成果展板,加强舆论宣传。3.组织中小学填写“两基”国表、省表。4.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做好接受“两基”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5.全面接受“两基”国检。(五)总结、表彰奖励阶段(年10月-11月)。对“两基”国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召开“两基”迎国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两基”迎国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今后“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四、任务职责分解(一)建立与区属各部门和街道对应联系制度。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系区委办公室、区监察局;第2页共8页行政办公室负责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城关公安分局;人事科负责联系区编办、区人社局;计财科负责联系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基建科负责联系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局;教育科负责联系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审计科负责联系区审计局;团委负责联系团区委;校外办负责联系区司法局、区妇联、区民宗局;勤工办负责联系区安监局、区综治办;保健站负责联系区卫生局、区残联;成教办和督导室负责联系街道、社区。(二)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为了保证“两基”国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能,分解全区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全力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1.行政办公室。(1)为区政府“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教育系统迎检办公室正常工作提供保障,协调安排迎检人员、车辆等后勤工作。(2)组织协调召开相关会议。(3)负责审核把关“两基”工作的汇报材料(含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经验交流等),收集整理—年区政府,区教育局整体工作相关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