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XX县区关于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的情况报告——2010年4月7日在XX省XX县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XX县区人民法院院长郭伟清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在市高院和区委的有力领导下,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逐步发展完善,为更好的化解社会纠纷,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我汇报一下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诉调对接中心的基本情况1
关于诉调对接的内涵
诉调对接是指“诉讼”和“非诉”这两种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之间的沟通、衔接与互动,是一种以法院为主导的,多元主体参加构建的诉讼与调解互相作用、司法调解和综合性的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的机制
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纠纷化解能力;二是建立诉讼和大调解的全面对接;三是法院协助指导、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诉调对接中心”概念提出的背景
当前,大量的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呈现的是一个数量多发、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的诉讼爆炸时期
由于司法的有限性,仅仅依靠有限的司法资源和传统的诉讼解决机制,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为实现各类矛盾纠纷的多元、有序化解,在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将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工作必须深入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
上海法院系统也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并提出要着力推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从而在指导人民调解,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的背景、诉的引导、第1页共7页诉的保障和诉的管理、指导下的诉调对接功能
同时,根据市委政法委提出的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要求,为更好地完善诉讼内与诉讼外纠纷化解衔接机制,高院于2009年提出了在全市各基层法院统一建立“诉调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