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1页禁止通行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处。禁止驶入表示禁止一切车辆驶入。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出口处或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禁止机动车驶入表示禁止各类机动车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入口处。最低限速单行路向左或向右鸣喇叭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此标志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此标志设在公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单行路直行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干路先行表示干路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会车先行表示会车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禁止超车表示该标志至前方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的路段内,不准机动车超解除禁止超车表示禁止超车路段结束。此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终点。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此标志设第2页共31页第1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1页车。此标志设在禁止超车的起点。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禁止车辆长时停放禁止车辆长时停放,临时停放不受限制。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禁止鸣喇叭表示禁止鸣喇叭。此标志设在需要禁止鸣喇叭的地方。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限制宽度表示禁止装载宽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宽度受限制的地方。限制高度表示禁止装载高度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最大允许高度受限制的地方。以图为例:装载高度不得超过3.5米。限制质量表示禁止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质量的桥梁两端。以图为例:装载总质量不得超过10t。限制轴重表示禁止轴重超过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此标志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重的桥梁两端。以图为例:限制车辆轴重量不得超过7t。限制速度表示该标志至前方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标志所示数值。解除限制速度表示限制速度路段结束。此标志设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停车检查表示机动车必须停车接受检查。第3页共31页第2页共3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1页停车让行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停车让行标志在下列情况下设置:(1)与交通流量较大的干路平交的支路路口;(2)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3)其他需要设置的地方。减速让行表示车辆应减速让行,告示车辆驾驶员必须慢行或停车,观察干路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时方可续行。此标志设在交叉道路次要路口。会车让行表示车辆会车时,必须停车让对方车先行。设置在会车有困难的狭窄路段的一端或由于某种原因只能开放一条车道作双向通行路段的一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二章管辖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