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论分期付款买卖房绍坤烟台大学教授分期付款买卖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商品销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我国正在起草的《合同法》应如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以建立完整的分期付款买卖规定,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文拟就分期付款买卖作一探讨,以期为合同立法提供一点启示
一、分期付款买卖的价值分析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特殊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作为买卖合同的特殊形式,早在古罗马时就已存在
[1]在现代商品交易活动中,分期付款买卖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更是屡见不鲜,成为商家促销商品和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种有效手段
因此,现代各国都非常重视分期付款买卖,并纷纷通过立法规范这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之所以会受到广泛的重视,其原因就在于它具有普通买卖所不具有的特性和特有的应用价值
一方面,就买受人而言,只需要支付少量的资金(第一次分期金),就可以从出卖人手中得到价值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商品而即时加以使用,这实际上就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力,解决了消费者的需求与实际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就大大地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另一方面,就出卖人而言,由于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商品的销售量大大提高,出卖人也因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对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皆有益处
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和销售者销售量的提高,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市场的繁荣,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分期付款买卖所具有的特殊的价值功能,使其区别于诸多其他类似的法律制度
实践中,许多人将分期付款买卖与附条件买卖、租买等混同,这是不正确的
附条件买卖也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先占有出卖物,买受人在支付一部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始取得出卖物的所有权的买卖
也就是说,在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