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职能发改委
研究制定全市经济结构调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并引导和组织实施、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规划全市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市级各种建设资金的综合平衡,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4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内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工程咨询业务;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组织有关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书记、副书记、城市发展处、农村经济发展处、设计审批管理处、基础产业处)规划局: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工程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用地规划处、建筑规划处、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处、规划设计勘测处、县区规划与风景园林处、交通规划处)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指导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市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总工程师、规划处、用地管理处、土地利用处、矿产开发处)水利局: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制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监督城市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灌区、蓄洪区、泄洪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