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各村委会: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家禽禽流感疫情,确保全镇禽畜业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应急指挥系统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负责辖区内的牲畜口蹄疫、家禽禽流感应急防防控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指挥长,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同志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收集和分析预测疫情所需的资金和物资,按照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各村组、各部门落实本预案,提出疫情应急防控措施建议等日常工作
第1页共11页二、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疑似疫情,应及时向镇政府或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报告
镇动物防疫指挥部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六小时内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临床诊断,对确认为疑似的,应立即向县储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在12个小时以内将情况报到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三、疫情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按以下程序确认:(一)现场临床诊断
县物防疫监督所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兽医专家组成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口蹄疫和禽流感典型症状的,可认定为疑似病例
(二)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参考实验室确诊治,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县动物防疫监督所要及时第2页共11页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可认定为确诊病例
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难以确诊的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参考实验室检测,进行确诊
四、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当本镇区域内发生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
五、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应急防控工作镇压政府统一指挥,各行政村、各部门分工负责
(一)政府职责
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牲畜口蹄疫应急防控工作负总责
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