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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生死合同免不了工伤赔偿责任22岁的何某从2001年5月开始在广州某私人承包的建筑公司当临时工
何某“”刚来此建筑公司时,按照包工头要求,同包工头签订了雇佣协议
协议中包“”“含雇主对民工的工伤概不负责、民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由民工自”行负责等条款
去年2月,何某在工作时不慎从3米高空坠落,致使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
公司即派车将其送医院救治,包工头也承认何某属于工伤
在送何某入院时,包工头留下2000“‘元给其作医疗费,并告诉何某:我们已经签订了雇’佣协议,按理我可以概不负责,一分钱也不给你,但出于人道,这2000元我给你作医疗费,以后的事情就不能再找我麻烦了
”然而,由于何某伤情较严重,住院两个多月,共用去医疗费近万元,何某根本无力支付,只好找包工头帮忙解决,但包工头多次表明:一分钱也不能再给
何某在无奈的情况下,写信向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求助
何某遇到的情况在当前并非个别
在一些私营企业中,不少老板在招人时就“”要求员工签下生死合同,约定员工发生工伤和意外事故时概不负责
其实,发生工伤事故时遇到这种情况职工仍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有关负责人指出,何某与包工头争议的焦点在“”于,单位能否因与员工签订生死合同而剥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其“”实,像包工头与何某签订的包含雇主对民工的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的协议是不合法的,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是无效
这位负责人分析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包工头要求何某签订这种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既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属无效的民事行为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与雇工虽然签订了被确认为无效条款的协议,但在发生工伤等情况时,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