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东电)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东电)第一章总则第1—1条本规程适用于东北电业管理局管辖的10千伏及以下的架空配电线路和设备
凡是连接在我局配电网上运行的设备,均应符合本规程
第1—2条配电线路分为高压配电线路与低压配电线路
高压配电线路:1~10千伏;低压配电线路:1千伏以下
第1—3条配电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是保障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用电报重要环节
运行单位应做好运行、维护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努力提高设备供电能力、减少线损、降低运行维护费用,为建成安全、经济、优质、高效技术先进的配电网而努力
第1—4条运行部门应保证电压质量
用户端的电压变动幅度,应不超过受电设备(器具)额定电压的下列指标:3~10千伏高压用户及低压动力用户±7%低压照明用户+5%,-10%第1—5条配电线路、设备应由专责运行人员维护
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熟悉设备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经常进行运行分析(每季至少一次),采取对策,保障设备安全、经济供电
运行人员应由责任心强、熟悉有关规程、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各级领导应配齐运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保障运行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第1—6条配电线路运行维护分界点原则划分如下:一、高压架空线路:1、与发电厂、变电所之间:以厂、所出口构架(无门型构架时以墙壁)上的耐张线夹(或蝶式绝缘子)向线路方向延伸1米处为分界点,1米以外由配电部门负责维护,1米以人由厂、所责维护
2、与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用户之间:以接户杆上的耐张线夹(或蝶式绝缘子)向用户侧延伸1米处为分界点
3、与用户自维线路之间:局管配电线路与用户自维线路之间应装设开关设备(一般设在新建线路的第一基杆上)其分界点为:以开关杆的用户侧耐张线夹或蝶式绝缘子向外延伸1米处为分界点,1米以内由配电运行部门负责维护
4.线路与高压计量箱之间:以计量箱的输入、输出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