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陕西省邮电通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邮电通信事业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邮电通信的建设、生产、经营和公用、专用通信行业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邮电通信工作的领导,积极发展邮电通信事业
各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邮电部门做好邮电通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邮电管理局负责本省邮电通信工作,是本省邮电通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通信行业管理职责
市(地区)、县(市、区)邮电局(邮政局、电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电通信建设和邮电通信业务工作,并受省邮电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邮电通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邮电通信服务,保障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通信设施安全的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邮电部门应当对发展、建设邮电通信事业和保护邮电通信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合建设的原则,将邮电通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第八条公用通信网和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除国家规定允许可以建设专用通信网的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避免重复建设
第九条省会至各市(地区)的邮电通信网路,由省邮电通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投资建设,并组织实施
第2页共8页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页市(地区)至县(市、区)和县(市、区)际之间的邮电通信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