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不良通報作業程序及因應措施台灣地區秋冬季節空氣品質常受到大氣條件不利於污染物擴散,進而導致西部地區污染物濃度擴散不易,造成局部地區或區域性產生空氣品質達不良狀況發生
鑑於近2年偶有發生空氣品質異常高值或大規模惡化的現象,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與濃度值上升,仍須結合中央與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處置應變作業,故彙整各項作業程序及可採取之因應措施,作為後續類似情況發生時之應變處置參考,並提醒民眾及敏感族群注意與進行相關預防措施,及即時對外提供最新訊息狀況
以下將針對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查處作業及各項發生類型與惡化情形等狀況之因應措施進行說明
壹、PSI>100通報查處作業PSI>100通報查處作業流程圖詳見圖1及表1,共分三個階段,分別為預備階段、執行階段及管理階段
一、預備階段環保署監資處每日下午2~5時參考當日空氣污染指標、作業日前逐時空氣品質測值、當日區域PSI、月平均氣候資料及天氣型態等資料,進行未來三日空品區空品預報作業
二、執行階段若空品預報預測隔日空品區有不良之虞,則由空保處將空品不良預報單於前一日或不良日上午9時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空品預報不良之空品區所屬縣市環保局及空保處負責科別,空氣品質預警惡化通報單範例如表2所示
環保局收到惡化通報單後,應執行既訂之污染源減量措施,以降低PSI>100發生,重點稽查名單包括:1
固定源排放量大且有控制設備者,查核是否有異常排放
營建工程排放量前20大者加強查核
即時監控CEMS連線工廠之逐時排放量是否異常
並依照該名單找出可能之污染源,執行相關應變措施,迅速通報污染源,並執行巡查、…勸導等減量應變工作
此外,應提高稽巡察頻率,減少露天燃燒及勸導逸散源業者減少作業,並針對揚塵嚴重之區位、堆置場所與街道執行洗掃、灑水作業
三、管理階段空品不良之空品區所屬縣市環保局需於不良次日下午5時前回報查處結果給環保署,若預報惡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