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流动人口的一封公开信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范文一招录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为维护首都良好治安秩序,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自觉按照《XX省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XX省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以下责任:一是积极向招录或留宿的流动人口进行遵纪守法和首都市民文明规范的宣传教育,主动督促其及时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离京注销暂住登记
二是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登记留宿人员的相关信息,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减少治安隐患,防止人身财产受到侵害
三是单位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的,要认真履行出租房主责任,出租房屋要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确保首都政治和治安稳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您认真履责、合法经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为平安北京建设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做一份贡献
XX省公安局20XX年x月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范文二尊敬的流动人口:您好
首先,感谢你们为本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谨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和XX省政府《XX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您在到达居住地三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凡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须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
育龄妇女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通报给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
同时请注意三点事项:①第1页共3页《居住证》的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居住期满需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