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申请人须知一、本申请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所要求,是申请人履行正当手续的法律依据
二、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三、本申请书应用钢笔,按要求认真、如实、准确填写
四、填写说明:1、“作业程序”是作业者使用船舶、设施、设备和技术进行施工作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2、“应急的措施”是指作业者为防止污染和意外事故采取的措施以及一旦发生污染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3、“相关部门”是指审批工程或施工作业项目所涉及的本主管机关以外的部门
4、“设备”应择其最主要、最关键的填写
涉及吊装的应填报主要的吊索的尺寸和破断力;涉及拖航的应填报主拖缆的直径、长度和质地
5、“附送资料”应详细填写资料的名称、文号、图号等
6、各栏如若不够填写,可附页
五、施工作业项目、地点、范围、施工作业船舶等发生变更,原申请人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六、同一工程重新办理申请,或工程被取消,或申请人的作业资格被取消时,原申请书均不退还申请人
项目名称计划开工日期建设单位预计完工日期施工单位地点范围施工作业程序应急措施主要施工作业船舶及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附送资料: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申请(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3)施工方案;已建立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及复印件(必要时)□(5)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及其复印件□(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及其复印件(如施工船舶不在本辖区可暂不提供原件)□(7)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必要时)□(8)航行通(警)告发布申请(必要时)□(9)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