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常德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保证城市住宅区的开发建设达到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要求,有利于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维护物业出售单位、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常德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是指物业管理内物业出售单位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住宅区物业移交给业主、业主组织,业主、业主组织按本办法对住宅区物业验收并接管的全过程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相对集中的居住区的物业移交验收接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住宅区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的监督和管理
县(市)、区物业管理协调部门,按职能分工和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物业移交验收接管
第五条城市住宅区物业移交接管验收,由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县(市)、区物业管理协调部门,住宅区物业出售单位、业主委员会、相关物业管理企业及相关服务管理单位和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组成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小组
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主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持、指导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小组工作;物业出售单位负责物业移交验收的申请和组织;业主委员会负责验收和接管
第六条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住宅区规划设计的落实情况和满足物业管理要求的情况;(二)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三)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设备的质量和完善情况﹔(四)维修基金代收代缴情况﹔(五)公用设施设备及相关房屋产权界定﹔(六)服务用房的提供和产权落实情况;(七)物业资料移交情况;(八)有关承诺的落实情况;(九)物